近日,臨清市新能天然氣有限公司收到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董某某涉嫌偷盜燃氣一案刑事判決書,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董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四千元。2023年2月14日,燃氣公司檢查發(fā)現(xiàn)被告人董某某通過非法手段私自拆卸、更換外縣市燃氣表,立即向市公安局報案,公安機關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diào)查,被告人董某某于2023年2月17在現(xiàn)場傳喚到案,董某某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并賠償燃氣公司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 5000余元。該用戶偷盜使用燃氣,不顧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僅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危險,還給周圍居民和整個村居造成了極大的公共安全隱患。在此提醒廣大用氣用戶,天然氣屬于易燃易爆氣體,任何涉“氣”違法行為都會對城市安全供氣造成影響,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燃氣設施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需要大家共同守護,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只有遵紀守法,才能共同維護安全、健康的生活環(huán)境。臨清新能燃氣呼吁廣大燃氣用戶合法用氣,并積極檢舉偷盜氣行為(24小時舉報熱線:4006996114),讓我們一起攜手營造良好用氣環(huán)境。